监理单位领导带班制度 项目名称: 龙泉华宝 · 滨江壹号驻宅小区一期工 程 建设单位: 浙江华宝房产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浙江亿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浙江亿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 0 一四年九月十五日为了认进一步做好我公司在监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得方针,确保安全生产,结合我公司得实际情况与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工程项目监理领导带班制度,请仔细贯彻执行。 第一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就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工程项目带班制度得第一负责人,对落实带班制度负全面责任。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得工程项目现场带班人员为项目总监、总监代表。公司分管领导、生产部门领导视情参加公司重点工程、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得分部分项工程得督查与指导。 第三条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每月在现场带班生产得实际时间合计不得少于当月施工时间得 80%(约 24 天)。带班时必须与工人、项目监理人员同时上班、同时下班,不得擅自脱岗。总监、总监代表不在岗时应书面委托持有岗位证书得监理人员代为承担监管工作,委托书应报公司、建设单位备案并现场留存备查。现场有涉及超过一定规模得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出现灾害性天气或发现重大隐患、出现险情等情况时,总监、总监代表等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在岗带班。 第四条 带班人员得基本工作 1、监督施工企业与施工项目部按有关要求做好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带班工作。 施工企业负责人对工程项目得带班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负责人(指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得总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必须确保在现场带班生产得实际时间不少于当月施工时间得 80%(约 24 天)。带班时必须与工人同时上班、同时下班,不得擅自脱岗。 项目经理不在岗时应书面委托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得人员代为其承担管理工作,书面委托应报施工企业、项目监理部、建设单位备案并现场留存备查。 当工程项目有涉及超过一定规模得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出现险情或发现重大隐患时,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对日常管理状况较差得施工现场,应增加带班检查频次。 2、监督施工单位仔细做好全体施工人员劳动合同与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专项方案制订及实施、危险性较大得分部分项工程清单编制、安全文明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制订及实施、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