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实践活动:培育学生综合素养的必修课程——《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核心内涵概述(《福建教育》2025 年小教版 5 期)综合实践活动是 21 世纪初课程改革方案中新设置的一门小学三年级至高中的必修课程,曾被称为第八次课程改革中的亮点课程。从2025 年9月至今,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实践探究,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在培育学生社会责任意识、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等方面的独特教育功能获得学校师生和社会广泛认可,也取得丰硕的实施推动和讨论成果,培育了一批综合实践活动学科骨干老师,形成了一些富有成效的学校县市区域实施模式及活动组织形式。但整体上课程实施仍步履维艰,不尽人意,难以成为学校的常态课。除了此门课程没有教材、没有教参、没有专职老师、难以量化评估等原因,没有课程标准,只有内部印发的指导纲要是最大的问题,即缺乏实施的法律规范与指导,以及管理与评价的依据。2025 年9月,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以下简称《新纲要》),为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常态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可操作的法律规范指导,这必将翻开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崭新的一页。对 比 相 关 文 件 《 基 础 教 育 课 程 改 革 纲 要 ( 试 行 ) 》 ( 教 基〔2001〕17 号)《普通高中“讨论性学习”实施指南(试行)》(教基[2001]6 号)《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25年版)》(教材〔2025〕7 号),以及内部印发的《国家九年义务教育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分为3~6年级和7~9年级两个学段)》(以下称《旧纲要》),《新纲要》通过四条课程理念、四项课程目标、四种活动方式等,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核心内涵、活动形式、目标主旨、实施要素等进行了具体分析,为综合实践活动的设计与实施提供了课程的理论框架和实施法律规范。一、课程性质和理念更加明确具体《新纲要》明确规定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性质:“是从学生的真实生活和进展需要出发,从生活情境中发现问题,转化为活动主题,通过探究、服务、制作、体验等方式,培育学生综合素养的跨学科实践性课程”。相对于《旧纲要》“是基于学生的直接经验,密切联系学生自身生活和社会生活,注重对知识技能的综合运用,体现经验和生活对学生进展价值的实践性课程”的表述,《新纲要》课程定位更为明确具体,立足于学生现实生活情景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生活实践;着眼于跨学科知识技能学习与运用的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