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格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全镇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切实提高社会治理实效, 做到微事不出格、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根据县 委、县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以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基本原则,坚持提升网格 化管理服务能力与改进工作作风、解决民生诉求、增强干群关系相结 合,以事项上报数量、办理质量以及结果反馈、群众满意度为评分基 础,确保通过网格化月度工作考核,提高网格化事项办理质量,提升 群众满意度
二、考核对象承办网格化事项的村居、企业和镇直各部门
三、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基础网格员上报矿产资源盗采、安全隐患、环境保护、 矛盾纠纷、重点人员、工程建设等 6 类 18 项信息以及乡镇安排的其 他应急管理工作,使网格吹哨,部门报到”落到实处,成为乡村社会 治理的新常态
四、考核指标和计分办法考核指标:36 个村居 211 个基层基础网格,实行月度考核和村 居常规指标考核相结合
1、业务指标考核(70 分)(1)上报率(30 分):指网格员上报网格事项除以当天全镇网 格上报事项乘以 1%
村居各基层网格实行信息直报机制,网格员 每天在所辖区域进行网格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 上报村级网格长和镇网格化服务中心
(2)办结率(20 分):指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落实处理的网 格化事项数量占总承办量的比例
网格事项及时办结,办结率以 90% 为基础,每上升一个百分点加 1 分,下降一个百分点扣 1 分,直至扣 完为止,加分可以上不封顶
(3)满意度(20 分):指网格化事项提出方对事项办理满意和 基本满意的数量占总承办量的比例
对所有网格上报事项办结回复, 要求满意度1%,每有一项不满意扣 1 分,直至扣完为止
2、常规指标考核(30 分)(1)制度建设(10 分):主要考核制度健全、职责明晰、流程 法律规范、档案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