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变电工程公司施工技术责任制度输变电工程公司施工技术责任制度1
为实现公司质量方针和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管 理方针,构建强有力的技术管理体系,明确各级技术人员的 职责,加强技术管理,特制定施工技术责任制度
项目工程设置三级技术负责人,建立三级技术责 任制,实行技术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公司总工程师(以下简称总工)、副总工程师 (以下简称副总工),公司工程管理部主任工程师/专业工程师、分公司技术主管(主任工程师);1
分公司技术主管(主任工程师)/项目部项目 总工程师(以下简称项目总工);分公司工程部专业工程师
施工队专责技术员
公司设立送电、变电和建筑副总工,工程管理部设立 送电、变电和建筑主任工程师、专业工程师若干人,对二级 单位和项目部进行技术服务、检查和指导
分公司技术主管 (主任工程师)行政上分公司管理,技术上行使公司一级管 理
分公司工程部设立技术主管(主任工程师)和专业工 程师,项目总工,各项目部可根据需要设立项目工程师 1〜2 人,协助项目总工进行工作,在分担工作范围内行使职权
施工队设立专责技术员
工程项目管理1
1 公司各专业副总对每一项目工程分专业管理1
每一项目工程由工程管理部按专业各指派一 名专业主管工程师
每一项目工程总工由公司指派项目总工
(项 目总工由分公司申请并经工程管理部审核,公司批准)1
当由二个分公司(或不同的专业单位)同时完 成同一项目工程时,由分公司(或专业单位)各推举一名专 责工程师担任项目工程师,由项目总工审核,项目经理批准
各级技术负责人在行政上属(受)同级行政正职 领导;在(专业)技术工作上受上(一)级技术负责人领导
各级技术负责人要仔细学习、贯彻国家和上级颁 发的技术政策、法令和技术管理规章制度,熟悉和执行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