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驻窗工作纪律制度为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窗法律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改进窗工作作风,提高窗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政务服务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一)作息时间1、实行每周五天工作日制,即周一至周五上班,周六、周日休息;国家法定节假日调休除外
2、实行每天早九晚五工作时制,即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3:至 17:时上班
3、实行脸谱指纹签到考勤及岗位抽查相结合,窗工作人员须在 9: 以前更换工作服,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工作时间全程佩戴工作牌,未到下班时间不得离岗更换工作服
(二)签到制度1、上午 8: 55 之前为正常签到,8: 55 之后为迟到,不按规定使用脸谱考勤机签到为缺签一次;2、上午 12:之后为正常签退,12:之前为早退,不按规定使用脸谱考勤机签到为缺签一次;3、下午 12: 55 之前为正常签到,12: 55 之后为迟到,不按规定使用脸谱考勤机签到为缺签一次;4、下午 5: 之后为正常签退,5: 之前为早退,不按规定使用脸谱考勤机签到为缺签一次;二、请销假制度(一)请假 天以内(含 天)
请假人填写《政务中心窗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报政务服务中心分管领导批准,同时做好窗工作的衔接,不能空岗
请假条交考勤人员处备案
(二)请假 天以上
1、人的窗工作人员的请假
请假 天以上的,请假人填写《政务中心窗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经单位窗负责人同意,并明确顶岗人员后,报部门分管领导、政务中心分管领导批准,请假条交考勤人员处备案
2、人及以上的窗工作人员请假
窗工作人员不允许同时请假;请假在 天以上的,请假人需填写《政务中心窗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经窗负责人同意后,报部门分管领导、政务中心分管领导批准,交由考勤人员处备案
请假人要做好工作交接,不能因请假而停办所负责业务
(三)请探亲假、年休假、产假、婚假等长假
请假人需提前填写《政务中心窗工作人员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