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雨棚工程承包合同 钢结构锅炉房工程承包合同甲方:乙方:根据于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履行承包合同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后同意签订本合同,并依照履行。第一项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范围:钢结构锅炉房包工、包料及附属材料 1、钢结构锅炉房施工工艺:立柱?150_3 镀锌管,主梁用?76_2.5 镀锌管,次梁?60_2.5 镀锌管、撑管?50_2(以上材料为镀锌钢材,厚度存在负差)。 2、按实际测量面积的滴水线计算,每平方米造价:元人民币,以实际面积结算。 3、本工程造价不包括设计图纸和发票等任何费用。第二项工程期限 1、根据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 10 天工作日。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告知甲方工程停工或顺延。 1、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雨雪、风暴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的。 2、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期进度款、而影响工程进度和施工的 3、因土建延误或质量不合格而影响承包方正常施工的,则工期顺延。 4、因甲方资金不到位,影响材料进场,造成乙方工程停工,误工的工期顺延。第三项工程款项的交付与结算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 10000 元预订金,余款自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第四项其他 一、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有关规定安全施工,应对其在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监督,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二、在施工期间,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第五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签字生效。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即生效。需办理签证的,自办毕鉴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3、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备注:按实际工程量计算,如有变更,甲乙双方协商定论。日期乙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