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额领料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更有效地控制材料的领发,节约使用材料,及时掌握材料限额领用的执行情况,提高我部物资成本控制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限额领料制度,又称“定额领料制度”、“限额发料制度”,是根据材料消耗定额或规定限额领发生产经营所需材料的一种管理制度,也是材料消耗的重要控制形式
主要内容有:对有消耗定额的主要消耗材料,按消耗定额和一定时期的计划产量或工程量领发料;对没有消耗定额的某些辅助材料,按下达的限额指标领发料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部在建各分部分项工程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项目部物资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并将实施情况反馈给商务合约部
各单位其他职能部门(如工程部、技术部)须积极配合物资部实施本制度
第五条商务合约、物资部负责督促本制度的实施,并综合各部门的反馈情况完善本制度
第三章 材料领用限额的制定第六条商务合约部、物资部、工程部负责制定材料领用限额,技术部门或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提供材料的需用量计划和施工进度计划,商务合约负责提供预算中的材料消耗定额
第七条商务合约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提供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的消耗定额,作为制定材料消耗定额的主要依据
第八条 技术部门或工程管理部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等相关技术资料,编制年度和季度的物资需用量计划,作为总体材料消耗控制依据
同时,编制月份物资需用量计划,要求对各个施工部位各种材料的计划消耗量分项列出,作为具体部位材料消耗的基本依据
第九条 对于钢筋、水泥、砂石料(喷射砼)、型钢、锚杆、锚管、衬砌砼等主要材料领用限额的制定(一)、物资部根据技术部门需用量计划和商务合约部门提供的材料损耗定额比例,工程部结合施工设计图纸和现场的实际使用情况反馈现场消耗情况,制定出合理的额定损耗百分比,损耗百分比通过现场情况实际不断完善,再用公式:领用限额=计划用量 X (1+额定损耗百分比),计算出具体分项部位各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