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幼儿园撤销整改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 理条例》、《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为认 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工 作的指示精神,切实保障广阔儿童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进 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撤销无证开办的非法幼儿园,特 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坚持扶持和整治相结合的原则,鼓舞和敦促无证办学的幼 儿园通过整改取得合法办学资格,彻底撤销不具备办学资格 和通过整改无法取得合法办学资格的幼儿园,确保在 6 月 30 日前对全区 19 所(初步调查结果)未经区教育和民政部门 审批且安全隐患较大的非法幼儿园完成整改或撤销
二、组织领导为确保全区非法幼儿园撤销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区撤销 非法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名单如下:组长: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副组长:区政府副区长成员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区教委、区综治办、区民政、 区食药监局、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支队、宣传部、信访办、区府督查室和相关街镇
专项整治工作由区教委牵 头,成立专门办公室在区教委,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三、职责分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指导相关部门开展 具体的工作,协调指挥联合执法队伍开展集中整治,协调解 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教委:制作《整治非法幼儿园的通告》、《告非法幼儿园家 长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 处罚决定书》等相关文书;与各街镇、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幼 儿家长思想动员和稳定工作,会同街镇将被撤销幼儿园的幼 儿分流到有办学资格的幼儿园就读;指导非法办园者通过整 改,取得合法办学资格;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停止办园行 为的案件,依法移送法院强制执行
各相关街镇:做好辖区内非法办园的摸底调查工作,为领 导小组提供真实、准确的一手资料;组织非法办园的举办者 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做好辖区内非法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