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纳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根据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2、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通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行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贯彻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防止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贯彻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规定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仔细根据职责规定,组织贯彻贯彻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纳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重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贯彻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天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善,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天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平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法律规范
7、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 1-2 次对各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善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善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解决,严重的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解决
9、设立食品安全宣传栏,积极公示诚信建设,及时解决消费者意见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食品经营者应当树立健康从业意识,加强用人管理,严禁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以保证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