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精药品经营管理制度目的:依据《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情况,为质量管理提供有效、可行的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管理职能,特制定本项制度
范围:适用于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职专岗人员的质量责任管理
职责:公司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职专岗人员对本制度实施负责
内容:1 管理机构实行公司董事长(法人)兼总经理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经营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负责制,下设常务副总经理和质量负责人,特设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职负责人,以及采购、收货,验收、养护、仓管、销售、运输、保卫、报送经营信息网络、财务等人员,他们分别履行各自的质量责任
董事长兼总经理旁设机构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安全领导小组,董事长为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总经理和质量负责人,专营负责人、质量管理部经理、质量管理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定期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进行专项检查
2 质量责任2
1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领导小组质量责任2
1 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法律规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2
2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公司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以下安全管理制度: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流向跟踪核查制度;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失效、报残损、销毁管理制度;麻醉药品、笫一类精神药品骗购、冒领、丟失、被盗案件报告制度;值班巡检制度;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考核管理细则
3 建立健全安全机制,确保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经营全过程安全
4 审核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失效、报残损等,并上报个旧市药监局经批准后,并在监督下组织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