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现场违章表现范围 有下列行为之一时,即计算违章一人次: 1.未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或使用工具: (1)生产现场穿高跟鞋、凉鞋、拖鞋或趿着鞋;高处作业穿硬底鞋,电气作业未穿绝缘鞋; (2)生产现场穿背心、短裤、裙裤、裙子、宽松衫、戴头巾、围中、领带或敞开衣襟、打赤膊 、打赤脚等 以及其它不安全装束; (3)超过颈根的头发、披发或发辫,而未戴工作帽或不将头发置于帽内进入生产现场的; (4)戴手套操作旋转机床或未扣袖口的; (5)工作时有颗粒物飞溅时,未戴护目镜或面罩的; (6)在易燃易爆、明火、高温等作业场所穿化纤服装操作的; (7)高处作业或在有坠落物体下方交叉作业时未戴安全帽的; (8)高处作业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未实行可靠安全措施的; (9)有毒有害作业未按规定配戴防护面具的; (10)带电拉高压跌落保险开关或隔离刀闸时未使用合格绝缘工具的: (11)使用 I 类手持式电动上具未配用漏电保护器;在潮湿密闭容器内检修未使用Ⅲ类手持电动工具的。 2.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现场发现未经三级教育上岗的; (2)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操作和未按期复训的; (3)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 (4)新安装设备(施),未经安全验收就进行生产作业的; (5)未按规定放置、堆垛材料、制品及工具的; (6)工作前未检查设备(施)或设备(施)带故障,安全装置不齐全便进行操作的; (7)在消防器材、动力配电箱、板、拒周围堆放物体且违反堆放间距规定的(≥1 米)。 (8)危险作业未经审批或虽经审批,但安全措施未落实的; (9)在禁火区域内吸烟或违章明火作业的; (10)在有毒、粉尘等作业场所进餐、饮水、吸烟的,未按规定使用通风除尘设备的: (11)危险作业时,监护措施未落实及未设置警戒区域或未挂警示牌的; (12)职业禁忌症者未及时调换工种的; <13)发现隐患,未排除、报告、冒险作业的。 3.违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任意拆除设备(施)的安全装置,仪器、仪表、警示装置的; (2)设备(施)超速、超温、超负荷运行; (3)供料或供料速度过快; (4)设备运转叶,跨越或触摸运动部位; (5)调整、检修、清扫设备时未切断电源,测量工作时未停车; (6)用手替代工具操作(手拉、吹排铁屑); (7)冲压作业时,手进入危险区域; (8)攀登吊运中的物件,以及在吊物、吊臂下行走或逗留; (9)启用查封或报废设备; (10)厂内机动车辆未按规定载人、载物; (11)机动车辆行驶时,进行上、下及抛掷物品; (12)高空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