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煤业集团大中型建设项目考核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搞好集团公司大中型项目建设,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法律规范投资项目实施程序,强化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监督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 集团公司对大中型建设项目的管理和考核的目的是,实现“工期、质量、造价”三大控制,真正做到投入少,效益好,标准高,早投产,早达产、早见效,逐步建立现代项目管理方法和体系,使集团公司大中型建设项目走向科学化、程序化、法律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第三条 集团公司对大中型建设项目从设计、招标、施工、监理、质监、竣工、生产经营实施全过程的监督考核
考核结果与大中型建设项目法人班子(或筹建处)成员年薪、项目风险抵押金和工资总额挂钩,与各业务主管部门责任制挂钩,并由进展计划部作为业务主管部门会同组织人事部门提出考核意见予以兑现
第四条 集团公司对大中型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制,对项目班子(或筹建处)成员及管理层人员实行年薪制和项目风险抵押金制度
在与项目法人签订责任合同的同时,对项目法人(筹建处人员)实施责任风险资金抵押制度
第二章 考核范围和内容 第五条 建设项目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列入本办法考核范围
1、凡是列入集团公司投资计划在 5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新上项目,均属于集团公司大中型建设项目
2、国家、省、市投资或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
3、利用外资和其它社会资本的项目
4、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技术改造项目
5、以项目法人(或筹建处)实施的生活福利项目
6、公司确定列为考核的其它项目
大中型建设项目以集团公司董事会确定下达的大中型计划建设项目为依据
第六条 考核的主要内容(1)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落实办理情况;(2)项目法人责任合同签订与管理;(3)项目招投标执行情况;(4)工程建设监理制实施情况;(5)工程审计与工程决算情况;(6)工程建设强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