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责任制度(三项管理制度) 一、各级领导责任制 1、矿长是“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建立健全矿“一通三防”机构,配足“一通三防”治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等
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例会,准时讨论、解决“一通三防”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保证“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的人、财、物
2、安全副矿长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各级政府颁发的防突安全生产法令,监视“五同时”原则的贯彻执行
3、总工程师负责“一通三防”技术业务治理工作,对防止“一通三防”事故负技术治理责任
总工程师负责“一通三防”业务治理工作
4、矿值班领导对当天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发觉“一通三防”隐患马上实行措施处理
5、矿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经营等工作的领导负责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一通三防”工作,对分管业务范围内防止“一通三防”事故负责
6、矿通风科的负责人负责“一通三防”业务治理工作,对防止“一通三防”事故负业务治理责任
7、矿安全科的负责人负责“一通三防”技术和治理措施的监视检查,对防止“一通三防”事故负监视责任
8、矿其它职能科室的负责人负责本职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对各自管辖范围内防止“一通三防”事故负责
9、矿各队组对责任范围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
二、矿各业务科室责任制 各业务科室在部门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对本科室搞好“一通三防”业务保安工作负责
1、通风科负责“一通三防”业务治理及现场治理
2、队组负责钻孔施工、封孔连抽,瓦斯管的安设和日常治理工作
3、队组必需认真做好自己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严格现场治理,准时排解隐患,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4、机运科负责矿安全供电及“一通三防”主要设备治理工作,确保供电系统稳定、牢靠,保证主扇、瓦斯泵等主要设备正常运行
5、生产技术科负责矿采掘设计、现场技术治理、供应地质、测量相关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