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辆(未过户)买卖协议甲方(售车方):乙方(购车方):1、甲方自有一辆手续齐全的 汽车出售给乙方。该车的车辆识别号为: 发动机号码为: 注册日期为: 车牌号码为: 行驶证档案编号为: 2、乙方自愿购买甲方出售 汽车,乙方支付甲方购车款¥ 元(大写: )3、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订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乙方对该车外观及内在质量状况已充分了解。4、接车时间为 年 月 日;乙方接车后,该车的所有权及一切权益、风险等均归乙方承受,因该车引起的一切交通事故、违章罚款等行政规费、保险费、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等均由乙方单独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5、如在该车交付后,乙方转卖该车,此后发生的一切纠纷、赔偿等事宜,均与甲方无关。6、如双方发生争议,起诉至邳州市人民法院处理。7、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 方: 身份证号码:乙 方: 身份证号码:签约日期: 年 月 日注:由于该车辆的车牌为江苏南京牌照,乙方为江苏邳州人,需办理南京地区暂住证(要求暂住证时间为三个月以上),才能办理过户手续,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上协议,共同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