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___日委托人:居间人:第一条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居间人就项目的对外合作(或转让)促成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并就该项目对外合作开展居间活动
居间人作为实现项目合作(或转让)促成的中介作用,对所居间服务的项目不承担责任,风险由委托人和项目合作或购买方自行承担
居间费由居间人(或居间人委托公司)提供正式发票后支付,不能提供正式发票的,由委托人代扣代缴纳税后支付
第二条居间期限:从_年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三条报酬及支付期限:居间人促成本项目的对外合作或转让的合同成立报酬按促成合同成立金额的%(百分之)计算居间费用
委托人应在该项目合作或转让的合同成立后,合作方(或购买方)方支付给委托人首期合作资金(或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次居间费,首次居间费支付比例为居间合同总金额计算居间费的50%(百分之五十),在完成该项目合作(或转让)的全部资金尾款支付给委托人后的5个工作日内,居间人开具全额的正式发票给委托人后,支付剩余50%的居间报酬
未促成合同成立的;或合同虽然已成立,但合同方未履行合同付款义务的;或违背合同订立精神,以其他目的签订合同的,居间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为确保居间人的合法权益,在委托事项居间人的促进下,委托人委托事项与对应合作(或购买)方签署了合同,并且已经支付了合同约定的首期付款,即视为居间委托已经完成
由于后期属于委托方原因造成居间服务项目合同不能执行的,委托方应全部按此居间协议支付居间人本协议居间金额的全部报酬
第四条居间费用的负担:居间人为促成项目合作(或对外转让)合同的成立,所产生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不负担居间人的任何费用;合同成立,但最终未执行,委托人不负担任何费用
-1-第五条委托人和居间人的权利义务1
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1)委托人有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