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中小学后勤物资供给经营管理效劳公约县中小学后勤物资供给经营管理效劳公约 县中小学后勤物资供给经营管理效劳公约 依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为加强学校后勤工作和后勤物资采购管理,标准市场运作,建立学校后勤物资准入制度,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监督,确保师生食品平安,降低师生生活本钱,提高学校后勤效劳质量,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现就全县中小学后勤物资供给和经营管理制定如下效劳公约: 一、实行中小学后勤物资定点供给的原那么是建立学校后勤物资准入制度,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平安
选定学校后勤物资供给的企业必须资质合格,手续齐全,卫生达标
二、本次试行全县中小学后勤物资供给的品种主要是两类,一类:大米、面粉、挂面、食用油;二类:煤炭
供货商可以选择一类中的一个或几个品种,但两类不准兼营,更不得超范围经营
根据商家申请,经教育局考核审查,确定的定点供给企业及经营品种如下表: 三、在定点范围内,供货商和采购学校实行 双向自愿选择 ,中小学可以在任何一家供给商采购,但不准在定点之外采购上述物资
县教育局不划定经营范围和下达销售指标
四、经营时间为 2025 年元月至 2025 年 7 月,半年到期后,县教育局根据供给商效劳质量情况,重新选择供货商,重新签订协议
五、实行中小学后勤物资供给,供货方必须以最优惠的价格效劳中小学,并保证大米略低于市场价格的 2%;面粉略低于市场价格的 2%;挂面略低于市场价格的2%;食用油略低于市场价格的 3%;煤炭略低于市场价格的 4%
六、供给商向中小学销售的大米、面粉、挂面、食用油等四个品种,必须到达国家规定的 QS 质量标准,并随时接受相关执法执纪部门的检验和检查,所供食品必须提供检验合格证
其包装必须注明执行标准,净重、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等工程,否那么视为不合格产品,采购方可拒绝接货
七、煤炭供给商在送货之前,必须向采购学校说明煤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