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合同 编号: 甲方(卖方):联系地址:电话: 传真:乙方(买方):四川省金海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联系地址:电话: 传真:鉴于 甲方是一家有外贸综合服务需求的生产企业,乙方是一家提供货物代理出口报关、物流、信保、垫资、收汇、退税等服务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甲、乙双方依据中国法律及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双方签署的《委托代理出口协议书》基础上,就甲方授权乙方在本供货合同有效期内向海外销售由甲方生产或甲方从权利人处取得合法授权被许可销售的商品,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履行。1.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及金额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合计2. 包装甲方所供商品的包装应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满足乙方的出口要求; 商品包装同时应符合乙方海外销售国家指定的包装及标识要求。(包装详述)3. 交货期限4.交货地点和方式5.付款方式5.1 预付款(货前垫付)5.2 货款(含出口退税垫付款项)5.3 尾款6. 质量标准与检验6.1 甲方应保证商品质量符合相关出口国家的标准、行业标准;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不低于一般的通用标准;海外销售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质量标准的,不得低于约定的质量标准。6.2 甲方应对其提供的商品的质量负完全责任,供货合同明确约定甲方对商品质量的保证条件和期限的,甲方必须遵守;同时,甲方应提交该商品的质量检验证明材料、质量合格证明及商标使用权证明。6.3 甲方声明与保证,其交付给乙方的商品的品种、质量、规格、数量完全符合供货合同的约定。7. 第三方索赔7.1 因商品的品种、质量、规格、数量、包装及知识产权等原因而导致境外客户或其他方所在国法律提起的诉讼、仲裁、索赔等要求,甲方将全面负责处理该等事宜,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对此不负有责任。7.2 乙方对甲方在本条款项下约定的对境外客户的应诉行为负有配合义务;无论甲方是否及时、妥当地应诉,因此而导致乙方发生的一切损失或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对境外客户及第三方的赔偿、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应由甲方予以全额补偿。8. 不可抗力8.1 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瘟疫(包括非典型肺炎)、政府行为(包括反倾销、保障措施等)和或其他不能预见、不可避开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协议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通知其他方,并在事故发生后恢复通讯后第一时间以航空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