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转让书面合同范文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公平、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林地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依法取得在县乡(镇) 村_ 村民组林地的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四至界限见附图 四、转让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元一次性结清
(结合自己状况,最好一年一付) 五、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六、甲方转让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全部权利,但不能转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八、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公平、自愿的根底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担当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权转让书面合同范文 2 甲方: 村民委员会 乙方: 依据《土地治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组)全部的, 以北、现以西与 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东至:现西边; 南至:与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其次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二 oo 年 月 日起至二 o 五 年 月 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