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回填工程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二方结合各自优势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石阡县城南一级客运站(含公交停保场)建设项目土方回填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乙方自愿承担该项工程的施工任务
本着“互惠互利、共同进展、友好协商、利益共享”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以致共同遵守
一、 合同内容: 1
乙方承包甲方承包建设的“石阡县城南客运站(含公交停保)建设项目”土石方回填
本次回填总方量以甲方实测原始地形数据为主要依据计算所得方量为准,约 80000m3,乙方依据约定工期内将土石方拉运至施工现场压实、平整(包括回填、压实及平整度达到法律规范的一切材料及机械)
工程地点:石阡县香树园雷屯
二、 承包单价和质量要求: 1
室内外回填土按压实后方量价格:(含土源采购、挖、装、运输到场内压实、平整)单方土方价格 28 元/ m3
承包单价一次包死,不再作调整; 3
土方质量要求:硬度在三、四类以上,不含有机物、垃圾等杂质
三、工期:按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 历天
四、甲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
负责协调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的畅通; 2
按合同约定及时办理工程款;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
回填土运至现场甲方指定位置,质量符合施工法律规范的要求
负责市政道路的保洁和市政设施、苗木等的保护,若有损坏由乙方赔偿,与甲方无关; 3
乙方需有专职人员负责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处理,进场人员及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管理
负责提供优质的、满足甲方要求的土源
全面负责协调外围关系,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乙方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五、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50%,余款在 2025 年年底付清
本工程无预付款; 七、违约责任及解决方式: 1
因乙方原因致使合同约定无法实施的,甲方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