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安装、拆卸合同甲方:酒泉市 XX 建业四分公司乙方:酒泉市 XX 建业四分公司为了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合同:一、 甲方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的活动,必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业务。乙方应当于甲方签订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除业务,明确双方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二、 在安装拆卸过程中,乙方(使用单位)应当服从甲方(安装拆卸)对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使用活动的安全生产管理,落实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乙方(使用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的,由乙方(使用单位)承担主要责任。三、甲方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一)甲方(安装单位)应对以下文件齐全有效:建筑起重机械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装及使用维护说明、产权单位的注册登记证等文件、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二)落实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指定专人巡视检查,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停工整改,并监督检查整改情况。四、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前,甲方(安装单位)必须进行如下工作:(三)根据建筑起重机械技术性能要求、施工现场环境、气候条件、设备状况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四)根据安全技术法律规范及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条件进行检查,发现有影响安装活动的隐患应及时排除;(五)组织安全作业技术交底,明确安装作业指挥负责人、统一指挥信号,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制定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五、建筑起重机械在安装过程中,甲方(安装单位)应当严格根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作业。各作业岗位应当定人定责,由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实行现场监督。安装区域应设置警戒线,划出警戒区,由专人进行监护。 甲方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活动结束后,应当根据安全技术法律规范及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并出具自检合格证。乙方应当接受经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对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过程进行监督检验,未经安装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六、建筑起重机械安装监督检验合格后,由乙方(使用单位)组织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