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宁江大道 K3+000~ K3+300 段道路应急抢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 工程概况巫山县宁江大道 K3+000— K3+300 道路工程位于平湖路旅游码头段,本段道路长 300 米,行车道宽度为 15 米,人行道两侧各宽 1.5 米。该工程由于前期旅游码头开挖道路形成高切坡危岩状态,为了确保道路上缘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将该工程作为应急抢危工程实施。建设单位为巫山县移民工程和移民资产管理中心,设计单位为中国华西工程设计重庆分公司,承建单位为重庆市万州建筑总公司。合同价为 459 万元,工期为 150 天。该工程由三大部分组成:挡土墙、抗滑桩、桥梁。挡土墙采纳重力式 C20 毛石砼挡墙,分布 K3+000— K3+120 段,内侧用碎石土回填碾压;抗滑桩分布 K3+120— K3+205 段,抗滑桩桩断面 1.5×2.0m,桩长 20—30m,采纳人工挖孔灌注桩,并用单根锚索(由根 Φ15.2 高强度低松驰钢铰线组成)加锚,锚索长约 20 m,锚固力为600KN,采纳 OVM15 锚具锚固,砂浆强度 M30;桥梁全长 60 米,上部采纳 10 m 钢筋砼空心板,下部采纳柱式墩台,挖孔灌注桩基础、空心板、盖梁、桥墩、桥台、承台、系梁采纳 C40 混凝土浇注,柱墩台的埋土深度大于 12 米,局部道路边坡采纳喷射砼锚杆支护,道路路面采纳水泥碎石稳定层,面层用沥青混凝土,粘层沥青采纳乳化石油沥清,人行道采纳彩色压缩砖铺设。2编制依据2.1 国家有关部门制订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文件;2.2 与工程相关的验收法律规范、标准及规定和设计文件;2.3 长江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与巫山县移民工程儿移交资产管理中心签订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2.4 巫山县宁江大道 K3+000~ K3+300 段道路应急抢险工程建筑施工合同书;2.5 本工程监理规划;3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巫山县宁江大道 K3+000~ K3+300 段道路应急抢险工程施工阶段。4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程序4.1 设计图纸提供监理站应按工程合同文件规定,组织开工项目设计图纸的会审与设计交底,通过审查后,按合同规定时间签发给工程施工单位实施。4.2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完成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的编制,并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的时间报送监理站批准。4.3 施工质量体系的检查与认可4.3.1 施工单位的质量体系施工单位按施工合同规定建立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设立专门的工程质量管理组织,专门的质量检测(检验、测量)人员和满足质量检测要求的现场试验室、施工测量队与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