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水压力钢管制造及安装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1 本细则适用于中小型水电站引水压力钢管的制造与安装监理工程项目。1.2 本细则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包括合同技术法律规范),国家颁的 SD144—85《水电站压力钢管设计法律规范》、DL5017—93《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法律规范》、SD2025—84《水工建筑金属结构焊接技术规程》、SL36—92《水工金属结构焊接通用技术条件》、JB4708—92《钢制压力容器焊工艺评定》、GB3323—87《钢熔化焊对接接头身体照相及质量分级》、GB1134—89《钢焊接手工超声探伤方法和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的分级》、SL105-95《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法律规范》、SDL014—85《涂漆通用技术条件》、SDJ249.2—88《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工程(试行)》、 TGPS.J01—2000《压力钢管制造质量检测及等级评定标准》、TGPSJ01—2000《压力钢管安装质量检测及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以及与合同技术法律规范相关的 J1S、ASTM、DIN 标准法律规范中关于高强钢板部分等法律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制定。二、开工许可证申请程序2.1 压力钢管制造与安装项目开工 35d 前,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承建单位根据施工图样、设计要求、技术法律规范、制造安装条件、作业水平等完成钢管制造及安装施工组织计划编制并报监理部批准。压力钢管制造及安装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2.1.1 工程概述(应包括制造及安装项目、工程量及合同工期要求);2.1.2 压力钢管工程制造及安装进度计划;2.1.3 钢管制造安装工艺设计;2.1.4 焊接工艺评定及焊接工艺导则;2.1.5 钢管的运输、安装方法和吊装工艺;2.1.6 主要制造、运输、安装与设备;2.1.7 劳动组织、作业人员培训与人力资源配置;2.1.8 制造与安装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2.1.9 其他按合同文件规定应报送或说明的情况。2.2 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在距压力钢管加工制造 28d 前,根据设计技术要求、结构特点、施工条件、材质状态等,完成焊接工艺设计,并按评定法律规范进行焊接工艺评定。焊接工艺评定使用母材和实际工程使用材质规格相同,不同施焊方式(即手工焊、半自动焊、自动焊等)均应分别做焊接工艺评定,试验取样应符合法律规范要求通过焊接工艺评定确定下述参数,并报送监理部批准;2.2.1 焊接材料、焊剂、自动焊保护气体;2.2.2 坡口型式、坡口间隙;2.2.3 预热温度、层间温度、后热温度及时间;2.2.4 焊接参数、焊接位置、焊接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