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确保出厂的成品符合质量要求以及满足客户的需求,执行出厂检验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待入库或出货的成品
3、定义: 生产部:按《生产作业指导书》、《排产单》、BOM 表等相关特别要求执行每批生产工作,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品质要求
品质部:根据《电热开水瓶出厂检验标准》、《产品图纸》、《排产单》、BOM 表、《产品规格书》等相关特别要求抽检产品,检验产品外观、尺寸、性能、包装方式等
4、检验准备 4
依据生产订单的产品型号、规格、数量等,调出该款产品的《排产单》、《产品图纸》、包装资料、产品认证一致性等相关检验标准
准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测试治具等
5、执行检验: 5
OQC 核对包装外箱、内箱标识、说明书、标贴、电器元件等与产品订单要求的型号、规格、数量、认证等是否符合; 5
根据《电热开水瓶出厂检验标准》、《GB/T2828
1 抽样计划》规定检验项目及抽样数量进行检验; 5
检验结果记录于《成品质量检验报告单》,并由品质部予以保存
质检员检验工作应严肃仔细,测量准确、数据真实、结论正确,主动配合相关的出厂试验
销售退回的产品及时进行检验,将检验结论通知销售部门(售后维修人员)
6、合格批处理: 6
1 QA 成品检验合格,出具合格报告--《成品质量检验报告单》; 6
2 成品检验合格后,OQC 在“成品入库单”上签名判定确认方可进仓,合格品出货
7、不合格批处理: 7
不合格批根据不良情况,处理措施有:返工、选择、特采、报废
不合格批可根据问题严重性、出货紧急性等因素,计划部门发出《让步放行申请单》,经生产部、工程部、品质部评审会签后,最终由总经理批准生效;7
若合同有要求,特采还须征得顾客同意;7
若特采,OQC 在“成品入库单”上签名备注“特采”,并在《成品质量检验报告单》中备注,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