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确保出厂的成品符合质量要求以及满足客户的需求,执行出厂检验。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待入库或出货的成品。3、定义: 生产部:按《生产作业指导书》、《排产单》、BOM 表等相关特别要求执行每批生产工作,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品质要求。 品质部:根据《电热开水瓶出厂检验标准》、《产品图纸》、《排产单》、BOM 表、《产品规格书》等相关特别要求抽检产品,检验产品外观、尺寸、性能、包装方式等。 4、检验准备 4.1.依据生产订单的产品型号、规格、数量等,调出该款产品的《排产单》、《产品图纸》、包装资料、产品认证一致性等相关检验标准。 4.2.准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测试治具等。5、执行检验: 5.1.OQC 核对包装外箱、内箱标识、说明书、标贴、电器元件等与产品订单要求的型号、规格、数量、认证等是否符合; 5.2.根据《电热开水瓶出厂检验标准》、《GB/T2828.1 抽样计划》规定检验项目及抽样数量进行检验; 5.3.检验结果记录于《成品质量检验报告单》,并由品质部予以保存。 5.4.质检员检验工作应严肃仔细,测量准确、数据真实、结论正确,主动配合相关的出厂试验。 5.5. 销售退回的产品及时进行检验,将检验结论通知销售部门(售后维修人员)。6、合格批处理: 6.1 QA 成品检验合格,出具合格报告--《成品质量检验报告单》; 6.2 成品检验合格后,OQC 在“成品入库单”上签名判定确认方可进仓,合格品出货。7、不合格批处理: 7.1.不合格批根据不良情况,处理措施有:返工、选择、特采、报废。 7.2.不合格批可根据问题严重性、出货紧急性等因素,计划部门发出《让步放行申请单》,经生产部、工程部、品质部评审会签后,最终由总经理批准生效;7.3.若合同有要求,特采还须征得顾客同意;7.4.若特采,OQC 在“成品入库单”上签名备注“特采”,并在《成品质量检验报告单》中备注,存档保管。 7.5.批量不合格异常,品质部 OQC 对责任单位发生《纠正和预防措施报告》,要求责任部门分析不良原因、回复纠正/预防改善措施。 7.6.OQC 协助车间、仓库做好不合格品的标识、隔离工作。8、工作要求8.1.保管好图纸及技术资料,不得遗失,检测设备应正确使用,使用前应检查其是否准确、是否校正并在有效期内。8.2.保持工作场所干净,图纸资料不能涂改,检测器具妥善保管,按要求操作。9、各部门质量责任9.1 生产部质量责任9.1.1 对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质量负责,制定年、季、月生产计划,严格遵守工艺纪律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