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户内门制作及安装合同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项目户内门制作安装合同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项目户内门制作安装工程,双方在自愿、平等以及完全清楚、理解本合同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 市有关规定,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地点、工程内容1
1 工程地点:
2 工程内容: 项目户内门制作安装工程
二、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 2
1 本工程合同采纳包干单价计价方式,具体价款详见下表:名 称规 格(mm)数量(樘)包干单价(元)合计(元)备注户内门…
……总包配合费……暂定总价大写人民币:(1) 本合同采纳“包干综合单价”的形式确定工程造价
若无设计变更, 包干综合单价在结算时不再调整,若有设计变更,可按合同相应规格包干综合单价调整包干综合单价
(2) 本合同暂定总价为大写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整)(3) 以上表格中包干综合单价是成品到施工场地包安装价格,已包含制作费、运输费、卸车费、安装费、成品保护费、检验、验收费、施工措施费、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费、赶工费、夜间施工、二次搬运、现场储存保管和已完工程保护等费用、乙方施工及生活用水电费、税金等所有费用,但不含总包配合费与户内门门锁费用;结算时,不再计算其它任何费用
(4) 总包配合费(含塞缝水泥砂浆和垂直运输)根据具体项目甲方与总包单位的约定的配合费率进行计提,即总包配合费=∑(包干综合单价×具体项目估计数量)×具体项目总包配合费率
2 合同变更计价原则2
1 若因甲方变更设计(采购的户内门工艺、样式发生变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将已完成的工程工作量于当日报甲方书面盖章确认;逾期,视为没有损失或乙方自行承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