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机构员工管理制度为法律规范学校与员工得行为,维护学校与员工双方得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得规定,结合学校得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各岗位得编制及定编1、学校各职能部门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2、学校各职能部门得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校长提出方案,报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3、各职能部门对职位得设定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设可不设得坚决不设,真正做到按需设定
(二)、员工得聘用1、各职能部门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得坚决不聘,无才无德得坚决不聘,有才无德得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2、学校聘用得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根据需要与受聘人得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3、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学校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4、培训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相互配合实行5、试用期得期限为一个月,实习人员应运用所学得理论知识开始实际操作,在实际操作中进一步深化理解、吸收培训中学习得各方面知识6、员工试用期间,由用人部门考察其现实表现与工作能力
7、试用期间得工资,按制定得薪酬标准发放
8、员工试用期满 3 天前,由用人部门作出鉴定,提出就是否录用得意见,报校长审批
批准录用者与学校签订聘订聘(雇)用合同
9、学校有权辞退不合格得员工
员工有辞职得自由
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10、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得应提出辞职报告,办理辞职手续
1 1、用人部门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办理辞退手续
1 2、员工与学校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
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部门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13、合同期内员工辞职得,必须提前 2 个月向学校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部门签署意见,批准后办理辞职手续
1 4、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得,学校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