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 议 室 使 用 规 定一 目 的为 进 一 步 加 强 会 议 室 管 理 , 充 分 发 挥 作 用 , 提 高 使 用 率 , 明 确 各 部 门 使 用 公司 会 议 室 的 规 定 及 申 请 使 用 流 程 , 现 对 会 议 室 的 使 用 作 如 下 规 定 :二 定 义会 议 室 指 的 是 1008 室 的 1 个 大 会 议 室 和 1 个 小 会 议 室
会 议 室 用 途 : 公 司 会 议 、 部 门 会 议 、 员 工 培 训 、 员 工 工 作 面 谈 、 招 聘 面 试 、客 户 接 待 以 及 适 合 在 会 议 室 举 办 的 小 型 活 动 、 竞 赛 活 动 等 的 场 所 , 不 做 其 它 用 途
三 会 议 室 使 用 规 定1 、2 个 会 议 室 均 由 行 政 部 统 一 管 理 , 统 筹 协 调 安 排 使 用 , 并负 责 卫 生 、 安 全 以 及 对 室 内 设 备 物 品 的 管 理 ;2 、部 门 或 个 人 需 要 使 用 会 议 室 时 , 需 提 前 一 天 向 人 事 行 政 部提 出 申 请 并 填 写 《 会 议 室 使 用 申 请 表 》 , 经 人 事 行 政 部 准 许 后 方 可 使 用
临 时 性 使 用 会 议 室 , 必 须 经 人 事 行 政 部 负 责 人 同 意
3 、使 用 原 则 : 先 申 请 , 后 使 用
没 有 经 过 申 请 的 部 门 或 个 人在 没 有 冲 突 的 情 况 下 , 可 以 使 用 , 但 如 有 冲 突 , 必 需 礼 让 已 申 请 使 用 会议 室 的 部 门 或 个 人
4 、按 申 请 的 先 后 顺 序 使 用
特 别 情 况 下 , 经 相 互 之 间 协 商 后可 以 调 整 使 用 顺 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