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5: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劳务合作合同(示范文本)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劳务合作合同(示范文本)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二〇一二年十一月附件 5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劳务合作合同劳务合同编号:工程项目: 合同段: 甲方 (承包人或专项工程分包人): 乙方(劳务单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合作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1.工程名称、地点和劳务内容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和范围1.3劳务内容和方式:1.4劳务人员数量共计 人。其中,技工_______人,普工_______人(劳务人员工种及花名册附后)。2.劳务及管理费的结算支付2.1 本合同劳务费用采纳计件形式。计件单价和暂估数量见《劳务计价清单》(附表 1)。劳务费用中的结算工程量按每月得到监理和业主签认计量的工程量为准。 2.2 上述计件单价为乙方完成上述工程内容及其附属、辅助工作及缺陷修复工作所发生的所有人工费、乙方自有机械设备费、除甲供外的零星材料、管理费、利润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2.3 劳务计价清单未涉及的工程内容,或由于待料、停电、气候恶劣等非乙方的责任而造成的停工按计日工结算。计日工单价根据发生时的市场价由双方商定。2.4 本合同计件单价不含甲方提供的材料费用和机械设备费用,但含税金,税金由甲方代扣代缴(综合税率为 %)。乙方办理劳务费结算支付时应提供符合要求的票据。2.5 有关款项的约定:2.5.1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按项目总包合同专用条款或业主规定的比例在计量支付时提取,在乙方劳务作业全部完成并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后退还。2.5.2 质量和进度考核基金按项目业主的考核办法的规定比例在中期计量支付时提取,并按考核办法的规定实施考核和奖惩。3.工期3.1 本劳务协议工期______日历天,自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开始至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结束。乙方应按甲方安排的工作计划进场和退场,进、退场费用由______方承担。3.2 在乙方工作期限期满之前,如需终止雇佣,甲方应在期满前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3.3 如需延长乙方工作期限,甲方应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