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监控系统基本结构电视监视系统依功能可以分为:摄象、传输、控制和显示与记录四个部分。图 1 电视监控系统的功能关系摄象部分是安装在现场的,它包括摄象机、镜头、防护罩、支架和电动云台,它的任务是对被摄体进行摄象并将其转换成电信号。传输部分的任务是把现场摄象机发出的电信号传送到控制中心,它一般包括线缆、调制与解调设备、线路驱动设备等。显示与记录部分把从现场传来的电信号转换成图象在监视设备上显示,假如有必要,就用录象机录下来,所以它包含的主要设备是监视器和录象机。 控制部分则负责所有设备的控制与图象信号的处理。图 2 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控制种类电视监控系统的规模可根据监视范围的大小,监视目标的多少来确定,监视系统的大小一般由摄象机的数量来划分。1. 小型电视监控系统一般摄象机数量 lt;10 个。2. 中型电视监控系统一般摄象机数量在 10~100 个范围内。监控系统可根据管理需要设置若干级管理的控制键盘及相应的监视器。3.大型电视监控系统一般摄象机数量 100 个,它是将中型监控系统联网组合而成的,系统设总控制器和分控制器进行监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