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宪法日演讲稿第九篇一个法治的国家,宪法必将具有极大的权威,足以统领这个国家的政治生活和法治系统,成为评判人们行为的最高标准
尤其对于公职人员而言,权力由宪法授予,宪法由人民制定,形象地说,宪法就是人民颁发给公职人员的 营业执照
孙中山先生曾说过: 今世界文明法治之国,莫不以宣誓为法治之根本手续
现代民主政治国家,大多会设计宣誓效忠宪法的制度,以体现公权力的合宪性来源,并约束权力行使者的良心和行为
2025 年 1 月 20 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宣誓就职,在说 我将会忠诚地履行美国总统职务 时出现口误
虽然人们都认为这并不影响他的就职,但奥巴马还是于21 日晚在白宫重新进行宣誓仪式,在首席大法官约翰 罗伯茨的引导下,一字不差地完成了宣誓
这个小的插曲,或许是奥巴马不想给自己的宣誓留下任何瑕疵,也反映出美国人对宪法地位至高无上的认知
在全面推动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中,日前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动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尤为突出强调了宪法的地位和权威,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依法治国主题演讲稿 推动依法治国,维护宪法权威
而确保宪法的权威,加强宪法的实施,真正实现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必须找到宪法实施的具体办法,在全社会培育尊重和信仰宪法的心理
为此,《决定》将每年 12 月 4 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并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要求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在法治观察者眼中,这两个都是仪式性举措,但背后对于塑造宪法权威的深层意义不容置疑
设立宪法日,更多的是针对全社会成员进行宪法知识普及和宪法精神传播;而宪法宣誓,则是主要针对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者进行教化、约束
无论人们对法治的描述多么不同,法律规范和控制权力都是最核心的精义;也无论人们对宪法的认识多么不同,限制权力保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