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甲方(买方):住所地:乙方(卖方):住所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产品概况产品名称生产厂家产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04500合同总金额(大写):肆仟伍佰圆整(¥4500)备注:如产品种类较多,可依此样式另行制作表格,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产品质量、技术标准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除本合同第一条中约定的规格外,双方可另行以合同附件形式对该标准予以补充约定,如果双方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国国家的强制性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无国家或行业标准,则应符合甲方认可的标准
第三条产品包装1、乙方应对所需交付的产品进行必需的包装,该包装应符合国家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适合于运输、防潮、防震、防锈、搬运等要求,确保产品安全的运抵交付地
乙方应在每一产品的包装中附有详细的装箱单
2、甲方对产品的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等有特殊要求的,则另行书面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所有的包装和运输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产品交付1、交付时间:7月19日前甲方收到物品2、交付地点:3、乙方应将与产品有关的包括且不限于图表、使用说明书、软件等文件资料一并交付
4、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产品交付并验收合格后转移给甲方
第五条产品验收1、产品交付时,甲方对产品的外观、数量、规格等进行初步验收,但该验收并不能免除乙方的质量保证义务
2、双方如对乙方交付的产品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发生争议,乙方应在争议发生之日起10日内将该产品由双方共同封存后提交甲方所在地省级以上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鉴定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双方同意以该机构出具的报告为准
检测、鉴定费用由乙方先行支付
因乙方拖延、拒绝提交检测、鉴定或拖延、拒绝支付费用的,则视为交付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
第六条价款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