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五级分类制度 中国 1998 年之前的贷款分类1998 年以前,中国商业银行的贷款分类办法基本上是沿袭财政部 1998 年颁布的《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中的规定把贷款划分为正常、逾期、呆滞、呆账四种类型,后三种合称为不良贷款,在我国简称“一逾两呆”
逾期贷款是指逾期未还的贷款,只要超过一天即为逾期;呆滞是指逾期两年或虽未满两年但经营停止、项目下马的贷款;呆账是值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确定已无法收回,需要冲销呆帐准备金的贷款
中国商业银行的呆帐贷款大部分已形成应该注销而未能注销的历史遗留问题
这种分类方法简单易行,在当时的企业制度和财务制度下,的确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经济改革的逐步深化,这种办法的弊端逐渐显露,已经不能适应经济进展和金融改革的需要了
比如未到期的贷款,无论是否事实上有问题,都视为正常,显然标准不明,再比如,把逾期一天的贷款即归为不良贷款似乎又太严格了
另外这种方法是一种事后管理方式,只有超过贷款期限,才会在银行的帐上表现为不良贷款
因此,它对于改善银行贷款质量
提前对问题贷款实行一定的保护措施,常常是无能为力的
所以随着不良贷款问题的突出,这蛾类分类方法也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中国 1998 年的贷款五级分类1998 年 5 月,中国人民银行参照国际惯例,结合中国国情,制定了《贷款分类指导原则》,要求商业银行依据借款人的实际还款能力进行贷款质量的五级分类,即按风险程度将贷款划分为五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后三种为不良贷款
一、正常贷款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一直能正常还本付息,不存在任何影响贷款本息及时全额偿还的消极因素,银行对借款人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有充分把握
贷款损失的概率为 0
二、关注贷款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如这些因素继续下去,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受到影响,贷款损失的概率不会超过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