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件工具物品领用制度一、目的:法律规范公司生产、办公工具的保管、领用、以旧换新、移交、报废程序,以避开生产配件工具的超标领用、人员变动无交接及无人管理等现象
二、适用范围:本公司员工所使用的生产、配件制定:领用、退库、交接、报废等
三、配件发放标准的制定:1、生产工具配件的领用标准与最低使用期限由生产部统一制定与调整
2、以上标准另拟
假如各标准需变动时,必须由使用部门向原制定部门提出,原制定部门修订后报总经理批准后重新下发执行
四、《配件工具用品保管领用》的使用及管理:1、配件、工具
领用时必须在仓库登记签字
2、仓库应专设配件、工具帐目,对各部门各岗位各人员的配件工具领用情况进行统计,以便和部门之间核对
每季度第一周向办公室提交明细表
五、领用、更换及退还:1、领用条件:1)生产配件工具首次领用,必须在领用标准范围内;换领必须以旧换新
2、领用程序:1)为首次领用时,注明用途和领用人姓名,在仓库申领物品
2)以旧换新领料时:将原旧配件/工具到仓库换领
仓库人员对旧配件/工具确认,以一换一
同时登记新配件/工具并由领用人签字确认,方可发放
3)原配件/工具丢失或在最低使用限期内损坏,按相关规定赔偿后方可再重新领用
3、工具交接或退还:人员离辞变动交接,各部门应报行政部,行政部需收到员工仓库配件/工具、退库等相应证明手续在办理相应人员变动手续
1.如退库,由仓库人员清点、检验配件/工具的完好性
如完好则签字确认
如配件已经丢失,待按规定赔偿后,方可办理退库手续
六、检查与赔偿:1、仓库人员在收回旧配件/工具时必须仔细检查,如仍可用,请领用人继续使用
如可修复,可联系相关专业人员修复
2、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配件/工具/用品的保管与使用情况
3、如发现配件/工具有未过最低使用期的损坏、遗失等影响操作的情况,仓库员承担所以责任
方式有自己补购或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