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砂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依据1.地下工程防水技术法律规范 GBJ108-872.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 GBJ208-83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地下建筑、防护工程及隧道等地下工程防水的施工和验收
三、检查内容 1.原材料质量控制: 水泥砂浆防水层所用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纳的水泥标号不应低于 325 号的普通硅酸盐水泥、膨胀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配置普通防水砂浆用的水泥必须符合国标《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92 规定,过期、受潮、结块及渗入有害杂质的水泥均不得使用
(2)外加剂宜采纳减水剂、早强剂、密实剂等
(3)砂宜采纳中砂
砂应符合 JGJ52-92《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的规定
(4)水中不得含有影响水泥正常凝聚和硬化的醣类、油类等有害物质
(5)掺合料宜采纳微膨胀和后期强度稳定的掺合料
2.配合比控制:水泥砂浆的配合比,应根据原材料性能和施工方法按下表规定选用,对掺用其它外加剂的水泥砂浆,其配合比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水 泥 砂 浆 配 合 比名称配合比(质量比)水灰比适用范围水泥砂水 泥 浆10
60水泥砂浆防水层的第一层水 泥 浆10
40水泥砂浆防水层的第三、五层水泥砂浆11
503.防水砂浆拌制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1)拌制过程中应严格控制计量
(2)基层表面应平整、坚实、粗糙、清洁并充分湿润、无积水
(3)防水砂浆施工时须分层或喷射,水泥浆一层厚度宜为 2mm,水泥砂浆每层厚度宜为 5~10mm,铺抹时应压实,表面应提浆压光
(4)水泥砂浆防水层各层应紧密贴合,每层宜连续施工,如必须留施工缝时,平面留槎应采纳阶梯坡形槎,接槎要依层次顺序操作,层层搭接紧密,接槎位置一般宜在地面上,亦可在墙面上,但须离开阴阳角处 200mm
(5)防水砂浆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