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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终端品牌培育工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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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终端品牌培育工作法1.概述随着国家局“532”、“461”卷烟品牌进展战略的深化开展,零售终端已成为品牌培育工作的前沿阵地和主力军,通过持续关注零售终端综合素养,不断加强终端培育品牌能力,促进零售终端卷烟营销水平的提升,提高零售终端卷烟经营收益,提升品牌培育的效果和效率,制定此零售终端品牌培育工作法。围绕行业培育知名品牌建功立业活动,充分发掘零售终端价值,突出零售终端在品牌培育中的主体地位,着力引导和推动零售终端品牌培育的方法和能力,不断提升知名品牌的培育效果,促进零售终端软实力和硬件设施的双向提升,建立健全培育品牌的流程和方法,使《工作法》成为零售终端品牌培育工作的指南和工具,以突出零售终端重点品牌的培育能力提升为主线,以“零售客户、消费者”两个层面的感知,发挥“产品销售、形象展示、品牌培育、宣传促销、信息采集、消费跟踪”六项功能,围绕持续提升终端品牌培育水平和服务消费者能力,通过“客户认同、消费者认同”效果验证,达到持续提升零售终端收益,提高客户满意度,成功培育重点品牌的目标。1.1 一条主线即提升零售终端品牌培育能力为主线。通过在软实力建设、硬件设施的双向提升,有效提升零售终端分析市场、引导消费、品牌培育、服务客户的能力。1.2 两个层面即在品牌培育过程中的“零售客户”和“消费者”两个层面。一是零售终端围绕培育知名品牌,进一步加强形象的建设,着力提升软实力,提高经营卷烟、培育品牌、服务消费者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卷烟经营收益。二是零售终端围绕消费信息的收集,注重消费体验,建立消费者档案,建立来自消费者的信息收集、分析、应用系统,为培育知名品牌奠定自下而上的信息传递渠道,突出情感营销,提升消费者感知和满意度。1.3 三个平台即:烟草行业形象展示平台、卷烟品牌培育平台和卷烟消费者体验平台。一是通过树立烟草行业诚信经营、现代卷烟营销的形象,根据“品牌培育示范店”建设工作要求,加快店容店貌法律规范化建设进度,积极营造法律规范的卷烟消费环境和氛围。二是根据法律规范的卷烟陈列标准、上柜标准及品牌培育流程,全面落实“每盒必推介、每售必导购”营销原则,提升终端品牌培育水平。三是树立终端诚信经营、服务专业形象,打造消费者放心工程,以协会为平台增强消费者对烟草的认知和体验,让消费者体验烟草企业文化、了解烟草制品知识,享受舒适放心的消费环境和超值服务。1.4 一个目标即以培育重点品牌来实现提升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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