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司机及指挥工承包合同甲方:重庆市长寿区第六建筑工程公司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及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承包内容甲方将融汇半岛十一期B标段#楼塔吊操作及指挥人员承包给乙方
第二条合同期限塔吊安装完毕验收合格起至塔吊拆除之日止
第三条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一、乙方根据甲方需要提供塔吊司机相关劳务,持证上岗,人证合一
塔吊指挥人员由乙方选择有上岗证的人员担任
乙方需按操作规程要求及时进行塔吊的日常维护,有异常时及时反馈
二、工作地点:巴南区李家沱并根据甲方的岗位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工作要求决定
三、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第四条工作时间乙方必须保证所操作塔吊的在施工现场跟班作业,所有涉及吊装作业工作的正常运转
乙方必须听从甲方人员安排,随叫随到并保证每天有人操作
如要离开现场,必须请假方能离开
如乙方不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时间安排,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并承担不上班时间的工人停工损失
通宵加班后,乙方必须保证次日有持证人员及时跟班操作塔吊
乙方有迟到半小时以上处罚50-200元,1小时以上按早退处罚
第五条劳务报酬1、乙方劳务费(塔吊司机及指挥)为:按每台塔吊以9000元/月包十计(大写玖仟元整每月)
(工资包含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现场津贴、福利、加班补贴、五险一金、上岗证补贴、劳务补贴、上下班车费、通讯费、离职补偿费、高温补贴费、自行就餐费、以及请人代班工资等)2、甲方每月15日向乙方发放上月工资
3、双方约定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该报酬已经包含在工资中
因乙方需要休息或者其它原因需要离开工地,乙主必须自行安排有证操作人员上岗,该人员由乙方支付工资(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