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原料采购索证验收制度1、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索证、验收以及台帐记录保管等工作,台帐应妥善保管并随时可供有关部门查验
2、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要到许可证照齐全有效,有相对固定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向固定供货商采购食品的,要签订采购供货合同
3、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
4、建立采购记录台帐,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5、根据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妥善保存备查
记录、票据的保存期不得少于 2 年
6、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害、质量不新奇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识不清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7、生肉、禽类应实行动检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索取口岸监督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书
餐厅从业人员培训和体检制度1、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体检,必要时接受临时健康检查
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培训和体检,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工作
3、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食品安全管理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培训
5、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