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从业人员管理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店就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一、岗位责任制度1、负责人岗位职责 :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2、经营人员岗位职责 :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每年参加健康检查;负责对店内食品保质期的不定期自查,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负责进货台账的记录和索证、索票,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仔细查验供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检验合格证》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二、卫生管理制度1、全体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在店内工作
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干净
服装要应常常换洗,保持清洁
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不可放置在店内
三、销售管理制度1、店内每天要打扫一次卫生,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确保环境干净
2、《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应悬挂于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
配有经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3、食品陈列设施布局合理,划定食品经营区域,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三无”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