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XX 建筑装饰公司合同管理制度一、公司的合同包括:1. 公司与客户签订的装饰、施工工程合同。2. 公司与材料供应商、物品供应商、印刷制作商、广告推广商签订的合作、合伙合同。3. 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二、合同的起草1. 由项目负责人负责起草,凡有国家印制的专业法律规范合同,应优先采纳。2. 语言应严谨、简练、准确。意思表达清楚,不模棱两可,令人产生歧义。3. 合同文本应当正式打印或印刷制成。4. 合同中的术语、特有词汇、重要概念应设专款解释。5. 涉及合同标的金额必须同时标示人民币大写数字。6. 合同中涉及数字、日期时须注明是否包含本数。三、所有合同必须包含以下内容:1. 合同各方的法定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及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和代理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2. 签约的目的和依据。合同标的。3. 数量和质量,包括检验标准和方式。4. 价款或酬金,包括支付方式。5. 履行的地点、期限和方式。6. 争议解决方式,违约责任,变更或解除条件。7. 根据法律或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或双方当事人共同认为必须明确的条款。正副本份数,存放地点。8. 生效时间和条件。9. 约定的联系方式。10.签约双方的开户银行和账号,签约各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11.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章。12.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修改或增项、补充合同的文本、电传、图表等是合同组成部分。四、合同的审查1.合同对方主体资格及资信的审查,由负责签订合同的当事人进行了解和审查。包括:1)主体资格合法,具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其核载的内容与实际相符。2)欲签合同标的应符合对方主体的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的,应具备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3)由代理人代签合同的,应出具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4)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有支付能力或生产能力或运输能力等。必要时应要求其出具资产负债表、资金证明、注册会计师签署的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5)具有履约信用。过去三年重合同、守信用,无违约事实,现时未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经济犯罪案件。2. 合同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或资信状况有瑕疵的,不应与其签订合同;必须与其签订合同时,必须要求其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担保。其中,以保证形式作出的担保,其担保人必须是有代偿能力的独立经济实体,并应对担保人适用前款规定进行审查。3. 业务合同的审查,由负责市场部的副总经理与行政部经理共同审核。涉及工程技术的,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