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F4 型内燃机车租赁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铁道部铁运[2025]87 号《关于公布翻卸车维检费机车出租费货场场地出租费三项货运杂费的通知》和内集铁运[2025]320号文件精神,双方就租赁机车相关事宜签订合同:一、出租机车地点、台数、租期、操作人员1、甲方同意将 DF4 型内燃机车 号、 号、 号、 号,共计 台机车出租给乙方,仅限用于 线路施工,租期自___年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机车在每月实际施工过程中,实际工作时间不超过 15 天按半个月的租金计算,实际工作超过 15 天按正常每月租金计算。甲方为租赁设备配备操作人员每台机车 2 名,甲方系设备操作人员的雇主,设备操作人员的工资由甲方负责承担,甲方负责安排设备操作人员的食宿,其食宿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2、机车出租日期的确定:机车整备完毕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达到运用状态,甲方负责发运,发运费用由乙方承担,从离开甲方基地之日起开始计算机车出租费。3、具体使用时间由乙方根据工程施工情况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二、机车租赁费及预付款1、每台每月机车租赁费:大写 (含机车大、中、小辅修费用,不含柴油、机油、附属油、去离子水、油脂费),8 小时为一台班,不满 4 小时的按 0.5 个台班计算,4-8 小时按 1 个台班计算。每月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30 台班,否则按月租赁费折算台班单价另行计价。租赁费=机械小时单价×工作时间。或租赁费=机械台班单价×工作日。租赁费用按月结算,甲方不提供租赁发票,只提供收据。每月租赁计价表和结算协议需提供一份给甲方存档。2、工程预付款甲方设备进场后,乙方预付每台机车 万元作为预付款,预付款在结算时扣除。3、机车出租费用支付方式:乙方于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缴纳当月租用费。 4、违约责任:如乙方不能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期限内足额支付机车租赁费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及时返还所租机车。同时根据铁路货物运价规则第 49 条规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应收款 3‰的违约金。5、租赁期间,因乙方原因导致机车停机,甲方按每天 5000 元支付乙方停机费。三、退租或续租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需要提前退租,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租赁合同解除,双方办理交接后一次性结清全部费用。2、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因运输动力紧张需要机车,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保证将机车回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租赁合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