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132XXX 工业 γ 射线探伤卫生防护标准工业 γ 射线探伤卫生防护标准Radiological protection standards for industrial gamma defect detecting前言 本标准第 4~8 章和附录 A、附录 B 为强制性的,其余为举荐性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原标准 GB18465-2001 与本标准不一致的,以本标准为准
本标准编制过程中要紧参考 GB14058、DIN54115 第 1 部分及其附件和DIN54115 第 5 部分的内容,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形而编制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B 是法律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讨论所
本标准要紧起草人:邓大平、侯金鹏、朱建国、温继惠、汪春亮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说明
1 范畴 本标准规定了 γ 射线探伤机防护性能及其使用过程中的放射防护和有关监测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应用 γ 射线探伤机进行金属构件内部结构的无损检测实践
2 法律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舞依照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讨论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4075 密封放射源分级 GB11806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定 GB/T14058 γ 射线探伤机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 移动式探伤 mobile defect detecting 在室外、生产车间或安装现场用手提式或移动式 γ 射线探伤机进行探伤的工作过程
2 固定式探伤 stationary defect dete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