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销售人员管理制度》销售人员素养标准一、考勤制度1.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案场劳动纪律,作息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上下班时间为 8:30——18:00,强销期由销售经理另行决定工作时间。(凡迟到、早退者,罚款 20 元/次;迟到超过 1 小时,作旷工处理)2.业务员因病请假,事后应补交公司医院的病假证明,因事请假应事先申请,填写请假单。请假 1 天/月以内需征得专案同意,超过 1 天/月请假应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未批准,擅自休假者,作旷工处理。请假需提前 12 小时通知上级主管,并有人替换,擅自休假都以旷工处理。(凡旷工一天,罚款 50 元/次;累计 3 次/月,视为自动离职)3.遇重大紧急事件不能事先请假,必须在当天 8:30 分前来电请假,事后立即补手续。4.上班时间外出,需向主管报备。(私自外出者超过 30 分钟,视为旷工一天)5.业务人员之间换休需由主管批准,如擅自换休者视作旷工论处。6.因个人业务安排不当而加班,视为主动放弃休息(可在业务处理完毕后回去休息)。二、 着装、礼仪制度(常态督促制度)1.女士要化淡妆,男士要面容干净。2.要保持指甲、头发干净。女士头发染色不怪异,男士不留长发,不染色,不留胡须。3.男、女士要穿统一制服上班,制服要整齐,清洁,穿着要得体。 (制服不干净、穿着不整齐,罚款 20 元/次)4.业务员应佩戴胸卡。5.坐、立、站姿端正,不得东倒西歪。6.同客户交谈时,应注意正确姿势,目光平视对方并注意礼貌用语。7.接待客户态度热情而诚恳,服务周到细致。(以上服务动作经督促后,仍不到位,罚款 5 元/次)三、 会议制度1.每周例会,无特别理由不得请假。(无故不与会者,罚款 10 元/次)四、 电话接听1.严格根据电话接听顺序。(视具体接听顺序定,违者罚款 5 元/次)2.电话铃响两声必须接听。3.接听来电要礼貌,用语要标准——法律规范用语“您好,##置业”或“您好,##项目”(违者罚款 5 元/次)4.来电接听必须做好业务电话记录(日报表),对未留姓名、电话的客户,也要注明某先生/女士,从何区域来电及所询问内容,并及时交与主管登记。(凡未做来电记录者,罚款 10 元/次;累犯者,加倍处罚) 五、 接待前准备工作1. 接待前准备工作必须充分,作业必备工具缺一不可。2. 作业工具包括:DS 手册夹、业务员名片、签字笔、激光笔、计算机。( DS 手册包括内容:总体规划图、外立面图形、户型彩页、户型施工图、优质服务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