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1:对于废标的投标保证金怎么处理? 废标的保证金应给与退还。问题 2:什么情况下不受理投标人的投诉?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 (1)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加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投诉书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投诉时效的;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问题 3:评标结束后发现评标委员会分数汇总有算术错误怎么办?假如不影响排序,特别是前三名排序则不用处理;假如影响前三名排序则应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修正,必要时应在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问题 4:怎样确定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满足两个条件:(1)评标组织及招标人定标;(2)合同签订。依据目前国内法规,招标人应在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招标人应在 15 日内确定中标人,合同签订应在30 日内完成,实际确定投标有效期应结合项目所需的评标、定标时间、合同签订时间来确定。问题 5:怎样组织一些招标人无法精确拟定其技术规格的货物招标,如某个控制系统招标?可以采纳两阶段法。 第一阶段:可以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交技术建议,阐明货物的技术规格、质量和其他特性。招标人可以与投标人就其建议内容进行协商和讨论,达成一个统一的技术规格后编制招标文件; 第二阶段:招标人向第一阶段提交了技术建议的投标人提供包含技术规格的正式招标文件,投标人根据正式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包括价格在内的最后投标文件。问题 6:是否可以对投标人获得的鲁班奖项目个数进行打分?不可以!建设部 89 号令规定,采纳综合评估法时,各种评比奖项不得额外计分。问题 7: 房屋建筑等施工招标,按资质标准三级企业可以承揽的项目,是否可以在招标文件中直接规定要一级企业? 房屋建筑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按资质标准三级企业可以承揽的项目,不可以在招标文件中直接规定要一级企业!不能对潜在投标人提出与招标工程实际要求不符的过高的资质等级要求和其他要求。问题 8:建筑工程设计投标,从文件发售到投标截止是否只要不少于 20 日就可以? 不完全!特级和一级建筑工程不少于 45 日;二级以下建筑工程不少于 30 日;进行概念设计招标的不少于 20 日。 问题 9:国外设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