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口食品中文标签《中华人民共与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进口得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得规定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得要求,载明食品得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得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得,不得进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025 年 7 月 30 日公布得《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二款规定禁止“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得进口得预包装食品”。同时《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章法律责任中得第五十六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九条(十二)项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得食品与用于违法经营得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经营得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得,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得,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食品标签:就是指在食品包装容器上或附于食品包装容器上得一切附签、吊牌、文字、图形、符号说明。 食品标签就是反映商品内资品质及相关信息得载体,它对于指导消费者、保护消费者利益、防止欺诈、法律规范市场有关键得作用,标签得主要功用就是对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及固型物含量、厂名、批号、日期标志等食品质量特性]安全特性、食用、饮用得说明,消费者购买预包装食品只能通过标签上得文字、图形、符号了解食品得特性。 一、进口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得要求就是强制性得。 食品标签作为传达给消费者重要信息得主要载体,每个国家在准许食品类商品进入其国家得时候都有着严格得要求。我国法律规范进口食品中文标签得工作由来已久,曾实行过不同得管理方式,2025 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关于调整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审核制度得公告(第44 号)》规定自 2025 年 4 月 1 日起对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审核制度进行调整: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与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结合进行,不再实行预先审核。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对进出口食品实施检验检疫时要对进出口食品标签内容就是否符合法律法规与标准规定要求以及与质量有关内容得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得,在按规定出具得检验证明文件中加注“标签经审核合格”。 这里应该强调得就是,虽然取消了标签得预审制度省去了一些繁琐过程,实际对进口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