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生产办公大楼一期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为法律规范施工招标的评标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标原则评标、决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推举备选中标人和选择中标人
二、评标组织评标工作由招标人按有关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组成后报杭州市**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招标办)备案
其成员不少于五人,其中招标人的专业人员占三分之一,其余三分之二应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选聘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或者由招标人确定
评标全过程接受区招标办指导监督
三、评标方法和内容评标采纳百分制综合评标法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书进行符合性审查
凡投标书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格式严重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废除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有效的投标书及投标人按技术标、商务标二块内容分别进行综合分析评分,采纳百分制评标法
四、综合评标法(百分制评标法)各指标分值分配: l、技术标 30 分:(1)施工组织设计:25 分;(2)工程质量:5 分
2、商务标 70 分:(l)投标报价:37 分;(2)投标工期:3 分;(3)企业信誉:10 分;(4)企业业绩:20 分; 各项得分之和最高者即为中标候选人
当出现投标人最高得分相等时,依次比较报价、主村数量、施工组织设计和企业信誉得分,高者为中标候选人;如仍相等,则由评委无记名投票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
五、评分标准及操作方法 1、技术标 30 分:(l)施工组织设计(25 分):可按下列内容分项进行评标,每项得 1
5 分,缺项者该单项为 0 分
对具体项目中有特别工艺要求的,可另增设子项或调整分值,但上下限比例不得调整
① 项目经理部的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