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师服务合作协议甲 方: 乙 方: 为了推动、促进合作双方的在婚庆行业事业上的进展,更好地为广阔结婚新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项目,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进展,优势互补的原则,双方达成合作共赢,经友好协商,在合作意向上达成一致,结为合作伙伴
乙方以协议规定,向甲方的签约客户提供专业的专项服务,以维护甲方完善品牌、质量、策划案等进行工作
充分保证双方的权益
现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达成协议如下:一、服务内容和资费标准1、乙方在技术条件支持允许的范围内,为甲方的客户提供婚庆当日的摄影服务
指定合作摄影师 名,姓名分别是 、 、 、 、 、 、 、 、 、 、 、
2、甲方根据协议资费标准支付乙方服务费用,服务费经过甲乙双方确认同意
3、如有加时或超时收费项目,应在《服务标准报价表》中标明(见合同附件)
4、制作内容必须涵盖:电子相册一个(不得低于一首歌的时间),毛片全送,精修照片依据定单而定(30 张起)
二、乙方的义务1、乙方必须以甲方安排的工作档期为第一档期
2、为甲方指定的签约客户提供婚庆当日的摄影服务
摄影完成后,并负责后期编辑制作
3、摄影内容,未经客户许可,不得作为其它商业或宣传途径使用
4、乙方须在 30 日工作日内,另每年 1 月、5 月、10 月 45 日工作日内提交编辑制作后完整的摄影光碟交给甲方
5、乙方对甲方的婚庆典礼上出现的其它情况不予负责
6、保守甲方客户的个人隐私信息,不准转载或作为其它用途;同时保守甲方商业合作信息,不准泄密给第三方
7、合作过程中统一以甲方的工作人员身份与第三方(含客户)提供服务
8、乙方必须提前与仪式督导、灯光督导沟通婚礼流程和相关事项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与客户签约前,须第一时间通知乙方,预约档期
2、甲方有义务告知乙方客户的相关信息,及客户对婚礼的要求,方便乙方依据技术角度掌握运用拍摄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