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YS005版号: A月度付款计划编制、付款申请审批作业指导书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修订记录日 期修订状态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 1.0 目的为法律规范公司工程费用、营销费用和设计费的申请及支付过程,加强费用支付的计划管理,实现相关部门对支付情况的及时准确掌握。2.0 适用范围:公司建设项目的工程费用、营销费用、设计费用的合同付款申请、审批和支付;对于工程款,仅适于进度款和中间支付,不适用工程结算款和保固金的支付。3.0 定义粮单:指工程付款申请书/物资付款申请书/营销付款申请书/设计付款申请书和完成工程量清单/完成物资供应清单。4.0 职责:4.1 营销中心、规划中心、项目部负责每月编制付款计划和付款申请的初审。4.2 预算部负责每月付款计划的汇总和工程付款申请的复核、付款审批单的制单。4.3 计财部负责统计应付未付款明细和办理支付手续。4.4 公司领导层负责各权限内的审批工作。5.0 程序内容5.1 月度付款计划编制程序5.1.1 每份工程合同、营销合同或设计合同签定之后,由预算部根据合同有关付款条款,按工程费用和营销费用的详细类别划分(LG-QR -YS-09 、LG-QR -YS-10),将合同应付款录入计财部的《工程营销合同付款数据库》中。5.1.2 每月 27 日之前,由项目部、营销中心和规划设计中心根据工程进展、乙方付款申请和前期实际支付情况,分别编制下月工程付款、营销付款和设计付款计划(附表三~附表五),由各中心总经理、或主管领导审批;同时,计财部于 25 日之前书面提供各管理中心前期累计的应付未付款明细表,汇总到预算部,由预算部填报付款计划汇总表(LG-QR -YS-14)。 5.1.3 每月 28 日左右,由总经办召集计财部、项目部、营销中心、规划设计中心和预算部召开经营计划会,公司主管领导主持讨论并确定下月工程付款、营销付款和设计付款额度。会后一日内,各中心根据付款额度确定主要付款内容明细,由各中心总经理/分管副总/公司常务副总审批后,交预算部用以调整付款计划汇总表。付款计划汇总表由各中心总经理签署后,与付款内容明细一同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批,之后由计财部备案。计财部以月度批准付款总额为控制目标,计财部可以调整月度付款时间,但原则上不能超过当月月底;特别情况下常常务副总经理同意可调整付款总额。5.1.4 经批准的付款计划明细原则上不做大的调整,支付总额基本上可以保证。付款明细方面如有小的调整由各中心自行掌握。5.1.5 预算部和营销中心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