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 承包人: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发包人:承包人: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地区桩基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佳禾小区”桩基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1、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小区 幢沉管灌注桩工程2、工程承包范围按发包人提供的桩基础施工图纸中所设计的桩数及桩基要求,包括预制桩尖,现浇桩的人工、机械、材料、场内施工所使用的水、电、施工设备等的内容。3、工程承包方式承包方式:包工包料。4、合同工期栋号总工期为 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5、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法律规范要求(JGJ94-2025)(JGJ106-2025),验收合格。6、结算方式 6.1、按桩基每米综合单价包干。6.2、¢377 管单打沉管灌注桩,成桩直径 400mm,钢筋笼按通长,每米综合包干单价 90.00 元/米(含设计及法律规范要求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及人工、砂、石材料等价格浮动的因素)。该结算如发包人扣税需提供给承包人完税凭证。6.3、桩基平均深度暂按施工图设计深度估算;竣工结算时按实际签证深度核增或核减。 6.4、此综合包干价已含: (1)、施工中交叉作业发生的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费用。 (2)、生活垃圾的外运和道路清扫费。(3)、施工安全费、赶工费。6.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完整的结算资料(含统一编号的设计变更和签证),结算书。发包人从签收之日期起,30 个工作日内审定完毕,并通知承包人给与确认,若因承包人报送的结算资料不齐全,导致审核工作滞后时,审核时间顺延。7、合同价款 7.1、合同暂估价:按 颗桩估算,约 万元(大写: 万元)。8、付款方式8.1、工程款支付:当承包人每栋桩基施工完成后,同时把完整的桩基工程量签证资料移交给发包人签收后,发包人在三天内按已完成工程量的 70%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开工前预付30%工程款,在工程进度款拨付时按比例分次抵扣。桩基检测完并交付竣工验收报告后再支付双方签字认可的结算总价的 100%。9、工程量确认方式9.1、桩长计算: 计算数量为根据设计及法律规范要求完成的合格成品桩基,设计桩顶标高以上 100 厘米内计入结算工程量,超出部分不计入结算工程量 (实际大于 50 厘米小于 100 厘米按实际长度计算),桩头部分计入桩长 50 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