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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行渐近《物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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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行渐近《物权法》渐行渐近《物权法》 【编者按】 本期杂志出版之际,《物权法》草案即将进入四审程序。这部保护财产权利、塑造财宝社会的基本大法,已经呼之欲出。从国人普遍不知“物权”为何物,到全民参加物权制度设计,《物权法》正在制造中国立法史上的一个奇迹。《物权法》的制订,交织着法学专家、普通民众和立法机关的共同智慧,伴随着知识普及、观念更新、利益重组等更为深刻的变迁。《物权法》演进轨迹所展示的,正是中国推动法制现代化的一次典型努力。 起草:凝学者之心血 物权立法的最初构想萌生于 1994 年,这一年,全国人大首次将物权法列入立法规划。但此时,物权立法的实际操作还面临两大难题,一是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尚未进入深层次,二是学术准备严重不足,可以佐证的是,此时中国法学界的物权理论著作仅有一本《物权法原理》。 彼时,中国自上世纪 80 年代初启动的经济体制改革已持续了十多年,由于这场改革的最初导向是“开放搞活”,使得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被基本禁绝的商品流通率先打破坚冰,进而推动了《经济合同法》等市场交易法法规的诞生。不过,市场交易的前提是财产,市场交易的结果仍然是财产,当流通领域的革新基本完成之后,财产在流转过程中的权利归属问题却日益突出起来。此时,中国虽然已在 1986 年出台了《民法通则》,但并未明确提出“物权”概念,有关财产权的规制也是寥寥无几。物权法制的苍白,已成为推动经济改革、保护公民权益的瓶颈。 1998 年 3 月初,受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委托,江平、王家福等 9 位法学家成立了民法起草工作小组,包括物权法在内的民法典从此走上了“专家立法”的道路。这一立法策略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从日后的演进看,离开了学者们的倾心投入,民法典的制订将遥遥无期,而在民法体系中技术性最强、内容最为复杂的物权法,更是凝聚了法学精英们的心血和智慧。 1998 年 3 月下旬,经民法起草小组决议,由民法专家梁慧星教授领衔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讨论所承担了物权法的起草工作。次年 3 月,梁慧星小组完成了物权法草案建议稿。与此同时,另一位民法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王利明领导的物权法课题组,也于2000 年 12 月完成了一份草案建议稿。 梁慧星和王利明都是中国顶级的物权法专家,其呕心沥血之作为立法机关贡献了良好的立法蓝图。通过对两份草案建议稿的整合,全国人大法工委拟出了物权法草案征求意见稿。至此,在学者和立法机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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