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投标,甲方选定乙方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二、工程地点: **市岳塘区 三、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单、签证单及甲方指定的施工内容。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除沥青混凝土和石油沥青外,其余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但材料质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具备产品合格证书等。五、合同价:人民币 元整。六、结算原则:本工程结算价为合同价+变更增减。(一)工程量清单内变更或清单外增加部分,根据以下原则结算并按实审计:1、湘建价【2025】406 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2、2025 年《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3、湘建价【2025】396 号文;4、湘建价【2025】403 号文;5、湘建价【2025】31 号文。(二)变更减少部分根据乙方中标的清单综合单价扣减。(三)本工程清单内外材料价格均按施工时同期《湘潭建设造价》中预算价格执行,《湘潭建设造价》中缺少内容参照市场价执行。(四)计时工根据 82 元/工日执行(税前)。七、甲方责任: (一)甲方负责将水准点、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并于现场交验;(二)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和设计、监理等单位进行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做好会审、交底纪要,并按图纸的份数发给乙方。(三)甲方负责协调沿线各单位与居民关系,营造良好施工社会环境。(四)甲方任命 为全权代表,负责协调本工程一切事务,签署相关文件。(五)甲方选定监理单位后,在工程开工前 7 天以书面形式将监理公司、总监、现场监理名单告知乙方。八、乙方工作:(一)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或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并送交甲方;(二)严格执行施工法律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根据图纸和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三)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合施工技术资料、竣工图等文件移交甲方;(四)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治,做到“工完场清、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