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购销合同 3 篇 【合同范本】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燃气总公司拟对 75 t/h 锅炉生产用煤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项说明如下: 一、综合说明: 1、招标物资:75t/h 锅炉冬季生产用煤煤炭 2、招标单位: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燃气总公司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投标单位要求: 4
1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区(县)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煤炭经营许可证
2 投标单位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 50 万元
二、招标内容: 1、煤炭数量:6000 吨 3、煤质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煤炭购销合同) 三、招标须知: 1、适应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应于本招标内容中所叙述项目
1 投标方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方案,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以确保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2 如投标方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邀请中载明的传真电话以书面形式(电传、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到招标方,投标截止期前招标方收到客户任何澄清要求时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将以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形式答复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方
2、假如投标方投标标价及产品质量均不能满足招标方的标底,招标方有权拒绝全部投标,重新组织投标
3、开标前核验以下证件: 3
1 已年审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3
2 企业法定代表证明书或法人委托书 3
3 煤炭经营许可证 3
4 企业税务登记证 四、投标书的编制 1、投标方编制投标书,应根据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格式、内容、逐项填写齐全,并提交全部资格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2、投标书应当根据规定填写,一式陆份(分别标以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正本和副本如有差别,以正本为准
文大写的数据与数表示有差别,以大写为准;单价与总价如有出入,以单价为准
投标标书应装入同一档案袋内,密封后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章